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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)民国·悔婚

郑康榆决定单方面撕毁和余小姐的婚约。

其实这婚事是出国前就订下的,那时候他还不觉得有什么不妥,踏上英国的土地后,就处处不妥了。

他给家里老头子写信,说结婚可以,出钱让她也来英国留学,读个教会中学也行,能不能塞进女师大?您想想办法。

老头子一件也没落实。能把郑康榆送去英国,就是见着了余家大公子余轲抱着博士学位回国后炙手可热的情状,一母同胞,他不觉得余小姐能差到哪里去。心里这样想,给儿子回信却重申叁从四德,让郑康榆不要忘了本,旧式的女子哪里不好,何况余小姐是放了脚的。

余小姐的脚缠了不到叁个月,就被回国消夏的余轲拿剪子给绞了,之后没人敢提起,放任着她长成了天足。

然而余轲自个的婚书却还是旧式的,用蝇头小楷写着永结同心,寄跨洋信还附上了登报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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